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同业拆借业务暂行规定
Thursday, November 23rd, 2006发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文 号:农银函[1998]873号发布日期:1998-12-2执行日期:1998-12-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同业拆借业务管理与岗位职责 第三章 授信管理及审批权限 第四章 同业拆借业务操作程序 第五章 资金清算 第六章 同业拆借资金会计核算 第七章 统计分析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序、规范、高效地开展同业拆借业务,确保同业拆借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资金营运管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员使用手册》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同业拆借业务。 第四条 总行同业拆借业务的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下简称同业拆借市场)一级网络会员,不得与非交易网络会员开展同业拆借业务。 第五条 总行同业拆借业务的种类仅限于拆借对方的自营业务。 第六条 总行同业拆借业务一律通过同业拆借交易网络进行场内交易,不得进行场外交易。 第七条 总行同业拆借资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0天,资金价格随行就市。 第二章 同业拆借业务管理与岗位职责 第八条 同业拆借业务由总行综合计划部负责,资金交易室具体办理。 第九条 同业拆借业务操作实行前台、后台双层管理。前台设首席交易员、普通交易员各一名,后台设业务员一名,后台主管一名。 第十条 首席交易员的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同业拆借业务的政策规定和领导决定,积极配合处长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同业拆借业务的日常工作;认真研究资金市场动态,向领导提出业务建议;参与制定资金市场业务运作的策略及目标,并负责管理交易员的操作。 第十一条 普通交易员的职责是负责日常交易的操作,并对市场行情进行收集和分析,对每周的交易情况和市场情况进行评论和报告。 第十二条 后台业务员的职责是设立台账,正确完整地登录每一笔交易,同时监督交易员的交易行为,每日根据交易情况逐笔向处长及总经理报送同业拆借业务清单,并按月提交财务收支分析报表,按季与资金清算的会计岗位进行对账。 第十三条 [...]
